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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团市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团市委办公室牵头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团市委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本委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委在门户网站公开。
第八条 团市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团市委机关党支部负责对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本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责任明确。
第十一条 本单位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团市委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全市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市委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市委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南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原青年宫,以下称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隶属于共青团南通市委,主要职责:团结、教育、引领、培养青少年,促进青少年事业发展。为全市广大青少年提供思想引领、文化宣传、文体活动、教育培训、艺术交流、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心理解压、学习生活、科技创新等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团市委共有行政编制17个,行政附属编制2个,团校事业编制5个。机关主要职责为,领导全市共青团的工作。负责市青联、市学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领导及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具体职能为:
(1)组织和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四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2)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整顿共青团的组织,带好共青团队伍。协助党委部门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共青团的干部,宣传、表彰、推荐优秀青年干部,管理南通市团校及南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理论教育,以及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4)组织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
(5)参与有关青少年工作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维护和代表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市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7)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8)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共青团属企事业单位、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9)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团市委下设办公室(市实施“希望工程”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权益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先队、志工部(市志愿者行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单位有团校、南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南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培训科、活动科、信息科。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即本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团市委部门本级、 南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团市委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化共青团改革为动力,以服务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为统揽,以全面从严治团为保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南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最广泛的青春力量。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79.6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9.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非税收入减少,致使成本性支出减少。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79.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979.69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979.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 万元,下降 1 %。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非税收入减少,致使成本性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979.69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119.78万元,增长27.6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预算中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
(2)教育支出(类)318.22万元,主要用于青年少年培训、教育、活动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7.47万元,减少34.88%。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109.1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40.79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及公积金、住房补贴改革。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1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66万元,增长32.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预算中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69.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8.06万元,减少52.62%。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致使成本性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79.6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69万元,占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79.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10.34万元,占82.71%;
项目支出169.35万元,占17.2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9.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非税收入减少,致使成本性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79.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非税收入减少,致使成本性支出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5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120.74万元,增长24.71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预算中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
(二)教育支出(类)
1、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318.22万元,主要用于青年少年培训、教育、活动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70.47万元,减少34.88%。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非税收入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7.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99万元,增长15.45 %。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公积金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租(项)41.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8万元,增长313 %。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提租补租及标准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810.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04万元、津贴补贴217.05万元、奖金95.94万元、绩效工资3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9.37万元、住房公积金67.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6万元、退休费8.3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万元。
(二)公用经费12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3.3万元、差旅费43.05万元、会议费5.82万元、培训费6.12万元、公务接待费4.08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3.91万元、福利费1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1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1.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7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青少年活动中心非税收入减少,致使成本性支出减少。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810.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04万元、津贴补贴217.05万元、奖金95.94万元、绩效工资3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9.37万元、住房公积金67.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6万元、退休费8.3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万元。
(二)公用经费12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3.3万元、差旅费43.05万元、会议费5.82万元、培训费6.12万元、公务接待费4.08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3.91万元、福利费1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1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1.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2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28.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4万元,基本持平。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75%;公务接待费支出6.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9.2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8.78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2.7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70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6.08 万元,比上年减少3.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活动标准降低,活动次数减少。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10.82 万元,比上年减少 11.9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精简会议。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9.12 万元,比上年减少3.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培训精简。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6.7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6.7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没有涉及财政性资金。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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